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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当需使用商品房维修资金时,由谁发起?向谁申请?

2024/12/26 23:24:38 浏览:5214 来自:南京
当需使用商品房维修资金时,由谁发起?向谁申请?

  非应急使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向房屋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提出申请。

  应急使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房屋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提出申请;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应急维修的,由相关业主向区住建委或房管局提出代修申请。应急使用的,相关业主是指《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6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发生时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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