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51068688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信息 - 房屋维修基金 -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公示

北京购买二手房时,购房人是否交存商品房维修资金?原业主在该套房屋结余的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2024/12/26 23:20:38 浏览797来自南京
9.购买二手房时,购房人是否交存商品房维修资金?原业主在该套房屋结余的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购买二手房时,购房人不需交存商品房维修资金。原业主在该套房屋结余的维修资金归购房人(新业主)所有。

  10.购买二手房后,购房人如何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

  购房人携带房屋权属证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维修资金账户变更(即过户)手续。

  11.哪些情况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按照《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共用部位的维修、更新、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增加保温层、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霉变;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的;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公共区域门窗或窗纱普遍破损的。

  按照《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范围主要包括:电梯主要部件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部件磨损、锈蚀严重的;避雷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的;配电设备部分电缆、电线、配电箱(柜)内元件损坏的;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给、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其他设备损坏的。
联系方式
提示:联系我时,请说明在建筑修缮网看到的,谢谢!
评论 
发布评论:
取消回复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7551068688
  • Q Q: 303815827
  • 微信: 17551068688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建筑修缮网”版权所有  |  ICP证:苏ICP备19055838号  |  技术支持:建筑修缮网(v2024.1)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