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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问答

2024/12/26 22:57:29 浏览822来自南京
1.人们通常谈论的商维资金、公维资金、维修资金等概念,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什么关系?
  人们通常谈论的商维资金、公维资金、维修资金等概念,都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类或简化叫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维修资金,有些地方也俗称大修资金。按照所交资金的住宅(房屋)性质划分,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商品住宅(即商品房)的购房人(业主)交存,也称商品房维修资金,简称商维资金;一类是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及购房人(业主)交存,也称房改房维修资金,简称公维资金。
  2.发生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支取等业务的,可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哪一家管理部办理?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负责其所在辖区内商品房维修资金各类业务,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可以跨区办理,支取业务只能在其房屋所在辖区管理部办理。
  特别提醒:大兴管理部负责办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即亦庄开发区)商品房维修资金业务,中关村管理部不受理商品房维修资金业务。
  3.商品房维修资金由谁交存?归谁所有?
  商品房维修资金由购房人(业主)交存;归购房人(业主)所有。
  4.商品房维修资金如何设账管理?
  目前,为确保资金账目清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小区、楼幢、单元、分户四级设账管理商品房维修资金。
  5.购买新建商品房后,购房人交存的商品房维修资金如何计算?现行交存标准是多少?
  购房人所交存商品房维修资金,应按所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单位面积交存标准来计算。按照《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现行交存标准为:独立式住宅5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10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200元/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是指地上结构最高层数为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建筑;高层住宅是指地上结构最高层数为七层以上(含七层)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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